根据我校2023年插班生招生章程规定,按照考生成绩高低并结合专业计划及考生志愿情况(愿否服从调剂)。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日期:6月9日——6月15日;
监督电话:021-57090496(纪检监察机构);021-57090220(招生办);
拟录取考生于我校下学期开学日(9月上旬,具体时间待定)上午9:00——11:00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所在院校开具的大一学年(2个学期)的成绩单送至我校招生办,成绩单需教务部门盖章。具体入学事宜,报到当天,招生办将发放详细通知。
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
2023年6月9日
信息来源: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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